土地整治如何向国土生态治理转型?

《全国土地整治规划(2016~2020年)》(简称《规划》)明确提出“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,实施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,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,大力建设生态国土”。这意味着土地整治向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治理转型发展,表明了土地整治将在实施山水林田湖系统性保护与修复工程、建设生态国土方面发挥先行示范作用。

打造“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” 

《规划》在原则中提出坚守耕地红线,加强生态保护,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,实施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,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,坚持保护优先、自然修复为主,加强对水土流失、石漠化、沙化等严重的环境敏感区、脆弱区土地生态环境整治,提高土地生态服务功能,筑牢生态安全屏障。在建设目标中提出,加大土地复垦和土地生态整治力度,积极开展土地生态整治,加强农田生态建设,促进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,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,建立生态型土地整治的激励机制,加大对生态型土地整治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。一方面,《规划》强调通过退化、损毁、污染土地的生态修复,增加生态用地,优化生态安全格局;另一方面,各类土地整治规划中,均多次提到提高农田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、提升城镇土地景观生态功能和土地生态服务功能。这些充分体现了“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”的核心理念和价值观。

 

打造“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”要求在各类土地整治项目总体空间布局中,研究“沟路林渠田”“山水林田村”“山水林田湖”等不同土地(景观)综合体格局与水土气流动、生物迁移、污染物迁移、天敌—害虫调控、授粉等生态过程的相互关系。在此基础上,通过土地利用、景观格局、基础设施布局优化,不同类型景观要素重建、修复和提升,加速、延缓、阻断、过滤水土气生物生态过程,提高生物多样性、授粉、害虫控制、水质净化、水土涵养、土壤保持和养分循环等土地生态服务功能,确保水土气生态环境安全。此外,“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”建设要求在工程技术措施设计和建设中,通过大力开展生物生境修复,恢复和提升工程技术的生态景观服务功能。

生态国土建设的核心是开展“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”的生态保护和修复。根据《规划》提出的内容,土地整治着力促进土地数量、质量、生态“三位一体”管护,在传统农用地、农村建设用地、城镇工矿用地整治及其土地复垦的基础上,进一步强化对低效园地、林地、草地等的整治,并提出加强江河湖库水系生态修复,发挥政策组合的整体效应,整体推进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。与此同时,在加大废弃、退化、损毁土地治理力度的基础上,提出开展耕地退耕休耕,加强污染土地综合整治,切实加强对重要水源涵养地、自然生态保护区的保护,严格控制天然林、天然草地、湿地等的开发,提高土地生态服务功能,筑牢生态安全屏障。此外,在加强城镇绿化、历史文化保护和乡村景观特色保护提升的基础上,实施传统村落保护性整治工程,促进美丽乡村建设。值得一提的是,《规划》对城乡土地生态修复也做了明确规定:农用地整理要加强农田生态保护和修复,以提高农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;城市近郊区要强化农田景观和绿隔功能;生态脆弱区要通过建成集水土保持、生态涵养、特色农产品生产于一体的生态型基本农田,着力提升耕地生态功能;交通、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沿线要改善农田生态景观;城镇用地整治要扩大城市生态空间,并加强绿心、绿道、绿网等建设,提升城市系统自我循环和净化能力。

立足区域生态环境差异实施土地整治 

我国不同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利用总体战略、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重点各有不同。因此,《规划》针对区域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要求以及地域生态环境状况,提出东北地区、京津冀鲁地区、晋豫地区、苏浙沪地区、湘鄂皖赣地区、闽粤琼地区、西南地区、青藏地区和西北地区不同的土地整治方向和战略,体现了区域生态环境的差异性。

同时,《规划》明确提出平原区要加大耕地污染的防治力度,改善农田生态环境;丘陵山地要将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,在开发中保护、在保护中开发,实现绿色发展。各级土地整治规划要统筹安排生产、生活、生态用地,与主体功能区规划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、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、生态保护红线等相衔接。
此外,《规划》还特别明确了城镇空间、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的土地整治对策。在生态空间范围内,提出“开展土地整治活动应着重加强土地生态修复和建设,实行严格保护,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、面积不减少、性质不改变;对生态退化严重的区域,可按照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开展土地整治和保护工程,提高退化土地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,遏制土地生态环境恶化趋势”的要求。

不同土地整治要采取差别化技术方法

《规划》提出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,开展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建设,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,促进国家公园建设。同时,明确了不同类型土地整治的工程技术方法: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,实施堤岸和坡面防护等水土保持工程,实行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,实施保护性耕作;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轮作休耕,恢复耕地地力;建设农田生态沟渠、污水净化池塘等设施,净化地表径流及农田灌排水,开展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;加强重金属污染土地治理,修建植物隔离带或人工湿地缓冲带,优化种植结构;支持实施退化草场治理、退牧还草、草地生态系统恢复重建等举措;加强村庄风貌设计,加强人文历史景观、地质遗存等保护;要注重保留当地传统农耕文化和民俗文化的特色,保护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,促进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相和谐。
对于加强工矿用地生态修复和景观建设,《规划》提出对土壤、水体污染严重的区域,采取工程技术、生物修复等措施进行专项治理,防止污染扩散;探索污染土壤分类、修复、改良,提升土壤功能;注重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、景观建设相结合,促进复垦土地景观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。

(来源:中国国土资源报;作者单位: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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